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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顺治帝首崇满洲政策

首崇满洲一词源于詹事府少詹李呈祥上书于部院裁撤满官、专用汉官之时顺治帝的答复。即保证满洲八旗在权利上的优势地位,是清朝的根本国策之一,基本上与王朝相始终,是清帝国分层次的等级民族统治政策的一个体现。

首崇满洲政策使得自大学士以下文武各官,皆以满洲官员居于首席,“各部院衙门堂司,悉令满洲掌印”。武官更是强调由满洲人担任,“八旗都统均系朕宗支,亲属及信任大臣”,“八旗印信,俱系满洲都统掌管”。

作为统治族群和八旗军队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满洲人尤其被清朝历代皇帝视为国家根本、朝廷柱石。满洲将士为清朝定鼎中原、以及之后平三藩、灭回部等战役中立下汗马功劳。故终清一代,“首崇满洲”(又称“满洲根本”)是清朝的既定国策。

福临对汉人官员的信任政策,确实反映了他的勇气与魄力,但他始终也未改变清朝“首崇满洲”的既定国策,他一再重申要坚持满洲的衣冠服饰。他将主张部院大臣专用汉人不用满人及建议修改逃人法的言官如李呈祥等流放满洲,甚至于顺治十一年(1654年)四月下令将主张“留发复衣冠”的内翰林院大学士陈名夏处绞。正因为这种上的偏袒,使他对不少重大问题不了了之。

顺治九年(1652年)十二月在京查获一起李应试案。福临除将李应试等首要几个人外,其兄孙亲戚等,皆免拿问,不加深究。这在善搞株连,动辄兴起大狱的清初来说,确是一个奇怪的例外。

而在此案暴露之前与之后竟没有一个汉臣和言官对此发出只字议论。这是满洲王贝勒勾结恶人作恶的一起大案,它的存在本已危及帝国,但福临由于维护满人,所以也就见不及此。显然他是把满洲贵族作为法外之人。

政策背景

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自立为汗、建立后金的算起,到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入关占领北京,一共只有28年,在这样短的时间里,这个水滨山野、主要以狩猎采集为生的女真部族,就完成了统一诸部、开国奠基、攻占辽沈、建立清朝并定都北京这一系列的功业,所用时间之短、发展速度之快,实在令人震惊。

努尔哈赤能够克敌制胜,靠的不仅是骑射技艺,更重要的,是八旗这个后来成为清朝制度的组织。

皇太极即位后,在满洲八旗之外又增设汉军八旗和蒙古八旗,从此八旗有满洲、蒙古和汉军之分。但八旗仍是八旗,权力始终集中在满洲贝勒手中,是绝不可旁落的。

当清定都北京后,面对着一个崭新而又极其复杂、极其险峻的局面。在如此尖锐的情况下,他们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从关外带来的八旗劲旅。

他们殚精竭虑,考虑的就是如何才能使为数如此之少的精兵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如何依靠它来维持清朝在这样一个如此辽阔、如此复杂的国土上的统治。并因此而对八旗制度进行了重大的变革,其宗旨,当然是要加强八旗的军事职能。

清军入关之前,清太宗皇太极已仿照明制,设内三院和六部。入关后睿亲王多尔衮在基本沿袭明制的同时,为了巩固满洲王公贵族的最高统治地位和对全国的统治,确立了“首崇满洲”或称“满洲根本”的基本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