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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观坐罪与明初反贪

元璋早年由于家庭和本人曾受尽欺压,所以本能的对官员贪污贿赂就极为痛恨。 明朝建立之后,他发誓要把自己的政权建成一个彻底没有贪贿的王朝。他从“宽民严官”的执政理念出发,一开始就对各级官员采取了高压态势,极尽整饬之能事,其手段几乎到了残忍的程度。这种高压态势一直延续了两任皇帝。再之后的皇帝们对贪贿惩治就有点忽松忽紧,的数量也就与政策风向标相同步而忽多忽少。 这期间,有位叫刘观的明政府(监察部部长),屡次因贪贿坐罪,三起三落。几任皇帝对他的处理过程,基本上体现了明朝初年反贪污贿赂的轨迹。 一 洪武十八年(1385)正月,春节刚过,朱元璋就组织了庞大的干部考察组,由老干部带队分赴全国各地,对各布政司和各府州县领导干部4000余人进行了一次为其一个月的全面考察。他之所以组织这次大规模考察,其目的是想检验一下他十八年以来狠抓反贪污贿赂的效果。 可是,这次考察结果使朱元璋非常气愤和失望。因为据考察组汇报,这批干部中能说得上比较优秀的仅仅只有435人,绝大部分只能属于勉强称职,而有贪贿行为不称职的竟然多达785人,几乎占总数的20%。尤其是这次考察还发现了许多大案要案,比如,户部侍郎郭桓贪污案,朱元璋的女婿欧阳论投机倒把案。 这对朱元璋触动很大,他无论如何想象不到,经过自己十几年的反努力,杀了成千上万的贪贿干部,尤其洪武十三年因胡惟庸案一次就杀一万五千人,现在的干部队伍竟然还是这种状况,仍然还有这样多的人冒死贪污受贿。 震怒之下朱元璋全部杀掉了这次考察不称职的干部,其中包括他的女婿欧阳论。对涉及郭桓案的中央和地方重要官员数百人也全部杀掉,对与案件有牵连的普通官员数万人全部逮捕入狱。于此同时,一系列的高压手段陆续推出。 此时的朱元璋非常自信,他不相信管不住自己的干部。 他在上任之初已经制定的《大明律》的基础上,为了震慑干部们,立即陆续颁布推出了《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等案例选编。这些案例选编都非常血腥和恐怖,文中既有具体案例案情,还有对具体案件的处罚方式。例如其中有对贪贿官员剥皮、抽肠、挖膝盖、铁刷子刷皮、凌迟、开水浇、油锅诈等一系列骇人听闻的刑罚。 朱元璋除去将这些案例发给官员们人手一份外,还以这些案例为教材,又培训了十九万法制宣传员到各地进行普法宣讲,真正做到每一个官员人人知晓,不留死角。 与此同时,朱元璋进一步完善了都察院,内设都御使、副都御史、佥都御使。还建立了派出机构下属十四道监察御史,这些御史在各地充当耳目,监督各地官员,一般事自决,大事直接奏朱元璋。朱元璋只要一接到某个官员贪贿的报告,不管多晚都要处理问题不过夜。由于耳目们非常敬业,常常是有的官员今天下午刚刚受了贿,第二天上午就有人找他谈话。 除此之外,他还号召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资料显示,那时候普通百姓只要发现那个官员贪污受贿,老百姓上去就可以直接把他们绑起来进行批斗,然后送京治罪。而且一路上任何人都不能阻拦,谁阻拦朱元璋就诛谁的九族。这办法后来虽然没有大规模推开,还是把当官的们吓得不轻。 有资料说,为了吓住各地一把手,朱元璋还发明了一种方式。就是把某个该处死的全身的皮肤剥下来,然后在皮内装上稻草,做皮稻草人,戳于衙门的办公桌旁边,让在职官员们办公室时随时就可看到做就是这样的下场。 二 在历史上与朝代相比,明朝早期的官员有三个“最”:一是工资最低,二是权力最小,三是被杀最多。这是因为朱元璋从骨子里就十分轻视他们,认为他们只不过是朱家王朝的打工者而已。既然是打工者,老板就与他们没有任何感情,对待他们就异常冷酷无情。 比如,朱元璋给府县一把手的工资,仅仅勉强能够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而府县其他开支,包括机关雇员工资、办公、办案、接待、车马、人情来往等一切日常开支,国家一概不管。逼得干部们只有靠贪污受贿来维持。那时的官员,凡是能维持机关正常运转,或者官做得比较风光的,几乎没有不是靠贪污受贿来维持资金来源的。 可是朱元璋又坚决不允许各级干部贪污受贿,官员们办公有困难怎么办?朱元璋说那我不管,你有困难活该,谁让你要当我这个官呢,不愿别干,你不干有人干。 那时候明朝揭发案件,全靠举报信(奏章)。老百姓有冤屈,对某个官员有意见,都可找人写信举报。官员们发现某个人有贪污受贿行为,写举报信更是责无旁贷。到后来,人们为了官场恩怨,同僚踩踏,也不惜编造事实,写信举报。据说高峰时期,朱元璋每天接到的举报信多达二百封。 朱元璋和有关部门掌握的原则是,只要接到举报信,必定立案调查,“宁信其有,不信其无”,那怕是捕风捉影,也要严惩不待。所以,那时的官员早上还在,下午就被杀,今天还是官,明天就是罪犯,已是家常便饭。当官这职业简直是最不安全的职业。据有资料显示,明初全国共十三个省、一百四十多个府、一千多个县的正副职官员们,很少能够有坐到满任或退休,大部分因为贪贿被杀掉或者流放。 即使这样被人歧视,这样没有油水,甚至还有生命之虞,当时人们对当官仍然趋之若鹜,男儿们仍然认为这是人生价值的最大体现,削尖脑袋也要往公务员队伍中挤。可见“官本位”思想在中国人心中是如何根深蒂固,如何深入骨髓。 就在朱元璋大杀的1385年,保定府的雄县就有一个叫刘观的人,头悬梁锥刺股历经无数春夏寒暑,靠自己的本事考中了进士。虽然他就要走进血雨腥风充满险恶的官场,迎接他的必是吉凶难测,生死未卜。但消息传来刘观仍然喜不自胜,因为他盘算着,只要脱颖而出走进官场,自己就是人上人,佼佼者,其风光已经代替了风险。 皇榜题名之后,吏部将刘观派到山西太谷县做了个县丞(副县长)。但刘观目标很高,不想在基层长干,便开始钻营活动,不到一年就跑关系活动到了中央机关,任了个监察御史。从此开始了他在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生涯。在这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年,这期间他对自己要求严格,一心上进。到1397年,朱元璋便破格提拔他为左佥都御史(监察部副部长级)。 史书上说,就在他当了副部长以后,曾经因为出了事而被捕入狱,但并没有说是什么事。在反贪贿为朱元璋工作重心的时期,想必一个掌握干部生杀大权的副部级干部,出事恐怕也与贪污受贿有关,不会是别的事。这是刘观生涯中第一次坐罪。 还是他的活动能量大,入狱时间不长,经他运作就被释放。释放后朱元璋任命他出任嘉兴知府。他是无论如何不愿当明朝的地方官,正不想去时,恰值他父亲去世,便以守丧为由辞官回了雄县老家。 三 他在雄县家乡闲置六年,明朝皇帝已经换了两茬,现在是成祖朱棣当政。 成祖朱棣有太祖朱元璋遗风,行事严苛,对也毫不留情。书上说他常常“指忠臣为奸党,甚者加族诛,掘冢,妻女发浣衣局教坊司,亲党谪戍,违抗者即尽杀戮。”看来朱棣对处理不在朱元璋之下,也是够狠的。 已经在家闲得不耐烦的刘观,这时开始找组织要求出来工作。经他的一番努力,于永乐元年(1403),朱棣提拔他为云南按察使,还是他的老本行纪检监察工作。但还未赴任出发,中央的任命又变了,改为户部右侍郎(财政部副部长)。工作了只一年,永乐二年(1404),又调任左副都御史(监察部副部长),回到了他的原单位。 史书上说,刘观回到监察部后,一切得心应手,工作干得不错,各种关系处理得也很好。当时监察部两位主要领导矛盾很大,刘观在二人夹缝之间生存,左右逢源,谨慎相处,双方对他都印象不错。皇帝朱棣见他如此有水平有能力,便拟择机重用。 永乐六年(1408),礼部尚书郑赐病逝,于是升刘观为礼部尚书,成了正部级。同年十二月,又与刑部尚书吕震互换官职。频繁换官,而且都是要职,可见他在朱棣皇帝心目中的分量。 但这时刘观有些飘飘然,对自己要求开始不够严格。受贿行私,搞特殊,讲排场,坐轿超标,各种问题开始暴露。监国的皇太子发现了他这些问题,对其进行批评。事情反映到朱棣那儿,朱棣按照“大臣有小的过失,不应当就给予折振”的原则,特地赐书诏谕皇太子,让他不要太认真,朱棣就这样把事情压下了。 也是为了保护他,朱棣有意先调离他出中央机关一段时间。适逢永乐八年(1410)凉州羌族叛乱,朱棣便任命费献为都督、刘观为参赞军事,前去率师征讨。结果仗打得一塌糊涂,刘观骄傲自满,把征讨视同儿戏,严重失职。朱棣一气之下,将刘观一搂到底,调回监察部当了个一般吏员。 这次挫折不小。在这个小吏员的岗位上一过就是五年。一直熬到永乐十三年(1415),朱棣才重新启用他,并提拔让他做了监察部副部长。 刘观看来做监察工作是个行家里手,一回到任上就崭露头角。很快朱棣又提他为左都御史(监察部长),成了监察部的一把手。这期间他除去做好中央监察业务工作外,还多次奉命督办通浚河漕,巡抚各地考察官吏,任务都完成得不错。 通过对刘观的态度,可见朱棣在反贪贿,以及管理保护使用干部上,除去有峻刑厉法的一面之外,与朱元璋一棍子打死的做法已有所区别。不过也正是这一区别,为刘观以后的更严重的坐罪埋下了伏笔。 四 朱棣去世前后,明初紧绷的反之弦已经开始松了下来。 继任朱棣皇位的是仁宗朱高炽。过去由于朱棣对刘观的重视,朱高炽即位后(1425),也对刘观高看一眼,除去让他继续任监察部长之外,还让他兼任太子的老师(太子少保),并破天荒的同时给他开了两份俸禄,这在明朝时绝无仅有,可见仁宗对其之厚。 如此风光的被重用,这时的刘观开始忘乎所以,并有了播弄是非,随便整人的毛病。最突出的一件事是,当时的大理寺少卿(最高法院副院长)戈谦多次上书说事,仁宗嫌他说话啰嗦不得要领感到厌烦,经常批评他。这本是一件小事,戈谦作为一个部门副职,一见皇帝就紧张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可是作为监察部长和太子老师的刘观,竟然落井下石,趁机偷偷发动他的下属十四道监察御史上书说戈谦的坏话。 从这以后人们彻底看清了刘观的人质,机关干部们开始鄙视他,认为他做人有点不地道,大家心照不宣的有意躲避他。 朱高炽这个皇帝与父亲朱棣以及爷爷朱元璋大不一样,“性甚仁恕谦卑”。这还不算,本来自己本事不大,他还有意要对父亲和爷爷所实行的对贪腐的政策进行修正,想自己另搞一套。 刚即位,就对刘观说了一些软不拉塌的谦虚话:“我当皇帝经验不足,你们都是咱国的大臣,如我处事有不正确的地方,你们就及时告诉我,我会及时改过的。” 接着又召大学士杨士奇、杨荣、金幼孜过来,对他们亮出了自己的执政态度:“这几年国家法制开始乱了起来,官场纪律也有些松弛,这我是知道的。但现在有关部门报的所谓大案,都是舞文弄法妄加之罪。所以我考虑,今后凡是死刑,一定要再三斟酌,执法部门不能对此疏忽,也不能宁当酷吏还不感到惭愧。从今以后凡审重要犯人,你们三人必须一块审理定案,如发现冤情,不管多复杂都要认真复查。” 接下来,朱高炽又召刘观、大理寺卿虞谦,对他们说:“过去,你们执法部门都把诬陷人当作功劳,抓住政府工作人员们的一句话、一个字,就以诽谤论处,甚至弄得人家家破人亡,还不让人家申怨解辨。最近,这种风气又开始出现。你们想想,治理国家需要听取大家的意见,大家都害怕谁还敢说话?这样吧,发个文件,让人们说话,不能再动辄就说是诽谤了。”政策进一步放宽。 杨士奇按照仁宗朱高炽的指示,立即拟好了一份文件。文件中说:“今后凡是对官员贬谪、抄家、死刑,执法部门必须上报,如果多次上报都不能获准,你们就不能执行,这要成为定制。以后各执法机关一律不能再用鞭打的刑法,更不能用宫刑而让人绝后。除去谋反者之外,一律不能再牵连家人,另外凡是举报诽谤者一律不再立案。” 仁宗彻底抛弃了朱元璋、朱棣所开创的反贪贿的格局。他对先辈们形成的对贪贿的高压态势开了减压的口子,干部队伍原有的紧张一下松弛下来。一些高级官员开始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本人和家属子女也迅速蠢蠢欲动。整个官员队伍,尤其在政权高层官员心中,开始红尘万丈,言必以实惠说事,,权钱共谋,奢靡消费之风迅速刮动。 正当官场风气按照仁宗的思路迅速恶化之时,只不到一年时间仁宗就去世了。 五 接下来即位的是宣宗朱瞻基。这个朱瞻基的性格比较复杂。 一方面他继承仁宗的路子,提倡以人为本,多有惠政。甚至,他经常批评监察部刘观,嫌他们上报案件过多过滥。说:“对人要宽厚,能不立案的就不要立案。”为此,监察部每次上报案件都是一压再压,一减再减,一拖再拖。就这样,每次报案,刘观还特别紧张。报案时只要见宣宗不高兴,刘观就不敢把上报材料拿出来,扭头偷偷给他的随从说:“赶紧告诉刑庭的人,这事先放放,下来再说吧。”这案子很可能就不了了之。 另一方面,他对污吏,既使是公卿大臣,也不是不敢于下手。也曾经处理过不少干部。比如御史沈瑞接受贿赂案,宣宗说:“御史本是朝廷耳目,今受重赂,是耳目蔽矣。”把他谪戍辽东。工部尚书吴中私自把公家的木料、砖瓦赠送给别人盖房,也被下狱。他还责成各级官绅民等,大力推荐廉洁干部,然后给与重用,出任府、州职务。 也就是在这期间,宣宗高调处理了刘观。 从仁宗开始的风行全国的吃喝玩乐之风,到宣宗时已经十分严重。那时候从京城到府县,各个饭店都人满为患,饭店门前官轿官车云集。官员们天天大吃大喝,宴会聚乐,互相请客。大家都以奢侈相尚,饭局比规格比档次,还让小姐作陪。不仅如此,纪检监察部门也带头参与其中。 作为一部之长的刘观更是有情必到,还在饭局中多次接受贿赂。行贿之人送了礼下来就到处嚷嚷,别人听说后也就向刘观行贿办私事。这还不算,刘观的儿子刘辐,利用父亲的地位和影响,公开索要贿赂,甚至包揽诉讼,大肆聚敛钱财。刘观对此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凭儿子胡作非为。 那些监察部的副部长们以及其他官员,见部长都这样,索性也都贪污受贿放纵无所顾忌起来,子弟们也纷纷仿效刘观儿子的做法,胡作非为无所不用其极。导致监察部的风气严重恶化,给全国带了个很坏的头。 宣宗发现了这个问题。宣德三年(1428)六月,一天罢朝后,宣宗便将大学士杨士奇、杨荣召到文华门,私下问他们:“太祖那时侯,朝臣们都谨慎清廉,克己自守,可现在的官员们却贪浊成风,这是什么原因呢?”杨士奇回答道:“太祖时是不错,成祖中期以前也不错,到成祖末期这种情况就开始出现了,如今更为严重。”杨荣补充说道:“成祖后期虽然有了贪浊之风,但也就是出了个方宾(注:时任兵部尚书,恃宠贪恣),其他那时候严重程度还没有超过方宾的,现在可就不一样喽。”宣宗问道:“今天谁是最严重的?”杨荣回答说:“刘观。”宣宗闻之牙齿咬得咯咯响,立即问:“谁可以代替刘观的职务?”杨士奇、杨荣当即推荐了通政使顾佐。 宣宗于是将刘观外派去巡视河道,任用顾佐为监察部长。御史们见刘观被贬,不再怕他报复,便趁机纷纷上奏章刘观,并且涉及到刘观之子刘辐许多贪赃枉法之事。宣宗阅后大怒,于是下令:立即逮捕刘观父子! 逮捕后,宣宗拿出他们父子的奏章给他们看。刘观当即就上疏为自己辩解,不承认这些上告材料上说的事。宣宗更加恼怒,又把廷臣们先后送上的密奏全部搬出来,甩给他看。这些材料中有的枉法受贿金额达千金。刘观一看傻了眼,这才认罪。于是宣宗将他们父子下到锦衣卫狱中。决定次年再处以极刑。 杨士奇、杨荣请求免其一死。宣宗念其旧情,就将刘观的儿子刘辐发配辽东,命刘观随同前往,算是免了他的死罪。刘观后来病死在了辽东。 此事之后, 宣德七年(1432),宣宗又命令掌风宪的官员们考察奏免官吏中有贪污行为的人,该朝风气开始有些好转。宣宗感慨地说:“幸亏那时罢免了刘观,要不这国家的风纪和法度不知要坏到什么程度呢。” 但是到英宗之后,明朝贪贿之风又逐年抬头。到明朝中后期贪贿如潮涌而来,已经遍布明政权整个肌体的每一个细胞,直到无法收拾。 先前命运眷顾大明初期政权,好不容易苦海挣扎登上了一叶没有贪贿的方舟,从朱高炽开始又糊糊涂涂跳回了大海,等到明亡前的几位皇帝呛水再喊救命时,那方舟已经无影无踪了。